2024年4月2日 点击人次: 471
一、政策依据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9〕72号);
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印发<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社〔2023〕181号)。
二、申请条件
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毕业生,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,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:
(一)低保家庭的毕业生;
(二)零就业家庭;
(三)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;
(四)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;
(五)身有残疾的毕业生;
(六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。
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、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,不列入补贴对象;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,不可重复享受。
三、补贴标准
按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。
四、申领发放流程
(一)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—西安市民卡小程序—人社大学生补贴—毕业生求职补贴,填写相关信息;
(二)各学校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;
(三)市人社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(分配)至相关学校,由所在院校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。
五、申请资料
(一)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1.《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》原件,需要有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;
2.低保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(二)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1.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《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》原件;
2.零就业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(三)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1.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《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》原件;
2.监测对象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(提供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)。
(四)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《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》原件。
(五)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。
(六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
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。
六、咨询电话
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:
029-88360286转8616
来源: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